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;热爱祖国,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;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遵纪守法;(二)通过成人高等教育,经审核准予毕业,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或其它毕业实践环节)达到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,成绩合格(含)以上,并且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70分及以上。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、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,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基本能力;(三)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大学英语三级(CET-3)及以上,或通过公共英语三级(PETS-3)及以上,或参加高